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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lyGuess
規則與內容政策

使用者條款

本條款規範您使用 PolyGuess(以下稱「本服務」)的權利義務。開始使用本服務,即表示您已閱讀、理解並同意本條款全部內容。

若您不同意本條款任一部分,請停止使用本服務。

一、服務定位

  • 本服務是娛樂性的預測互動平台。使用者以站內虛擬幣「P幣」對可客觀驗證的事件表達判斷,形成群體機率。
  • 本服務不是博弈平台,不提供任何形式的現金對賭、彩金或投注服務。
  • 本服務不提供投資建議。財經產業類市場僅陳述客觀指標,任何內容都不構成買賣有價證券的推薦或報酬承諾。
  • 本服務完全不開放政治、選舉、公共政策相關的預測市場。

二、使用資格

  • 本服務於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分類為限制級,僅限年滿 18 歲之自然人使用。
  • 進入本服務前須完成年齡確認。以不實資訊通過年齡確認者,本平台得逕行終止其帳號並不予退費。
  • 受法律限制不得使用本服務者,不得註冊或使用。

三、帳號規則

  • 每人限申請一個帳號。帳號僅供本人使用,不得出借、出租、轉讓、繼承或買賣。
  • 您應自行妥善保管帳號登入資訊。以您帳號所為之一切行為,推定為您本人所為。
  • 本平台得以裝置指紋、網路位址、行為特徵等技術偵測共用或多開帳號。經查證同一使用者持有一個以上帳號者,即屬違反本條款,本平台得限制其帳號功能並停用相關帳號,並沒收因違規取得之虛擬幣與獎勵。
  • 帳號如經終止,帳戶內未使用之鑽石與 P幣不予返還或折換,惟法令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。
  • 對帳號限制或停用有疑義者,得依爭議處理程序於收到處置通知起 14 日內提出申訴。

四、鑽石與 P幣

  • 鑽石為需付費取得的站內虛擬點數,兌換比率為 1 元新臺幣兌換 1 鑽石。
  • 鑽石可單向兌換為 P幣,兌換比率為 1 鑽石兌換 100 P幣。P幣不得換回鑽石。
  • 鑽石與 P幣僅供本服務站內娛樂互動使用,不具現金價值,不得提領、轉售、與第三人交易,亦不得兌換現金、商品或其他財產上利益。
  • 新使用者完成新手引導可獲得 1,000 P幣,每一帳號限領一次。
  • P幣的贈與功能僅開放給 VIP3 以上等級之使用者,且僅限贈與本服務其他使用者;為防止以多重帳號套取新手 P幣,帳號註冊未滿 3 天不得使用贈與功能。
  • 下單時收取平台手續費,計算方式為「份額 × 費率 × 機率 × (1 − 機率)」,體育類費率為 5%。此公式以 50% 為對稱(30% 與 70% 收費相同),越接近極端機率收費越低;手續費於下單當下自份額扣除,確認畫面會明確顯示金額。
  • 本平台得因系統錯誤、程式漏洞或不當行為,對帳戶內虛擬幣進行更正。更正時將以站內通知說明原因。

虛擬幣不是儲值型電子支付工具,也不是有價證券或虛擬資產。購買鑽石屬於購買數位內容,非投資行為。

五、禁止行為

  • 以多重帳號、共謀或程式自動化方式操縱市場機率或排行榜。
  • 利用系統漏洞取得虛擬幣或不當利益;發現漏洞應立即通報,不得利用。
  • 以爬蟲、機器人或其他自動化程式大量存取本服務。
  • 上傳或散布違法、侵權、誤導、涉及政治宣傳或含博弈網站連結的內容。
  • 假借本服務名義對外招攬、募資或進行任何形式的金錢對賭。
  • 任何可能構成洗錢、詐欺或違反法令的行為。

六、市場建立與結算

  • 預測市場一律由本平台官方建立與審核,不開放使用者自行建立。
  • 每個市場的結算條件與資料來源均於市場頁載明,結算以該條件為唯一判準。
  • 結算流程與無效情形詳見「結算判定方式」頁。

七、智慧財產權

  • 本服務之介面、程式、商標、文字與圖像,除另有標示外,均為本平台或授權人所有。
  • 部分市場配圖取自 Wikimedia Commons 之公有領域或 Creative Commons 授權作品,出處與授權條款另行標示。
  • 未經書面同意,不得重製、改作、散布或為商業利用。

八、服務變更、暫停與終止

  • 本平台得因系統維護、升級或不可抗力,暫停或中斷全部或部分服務,並儘可能事先公告。
  • 本平台得調整市場分類、虛擬幣機制與 VIP 權益。涉及使用者已取得權益的重大不利變更,將於生效 7 日前公告。
  • 您得隨時停止使用本服務。停用後帳戶內虛擬幣不予折換。

九、免責聲明

  • 本服務所載市場內容、機率與資料來源僅供娛樂參考,本平台不保證其完整、即時或無誤。
  • 因不可歸責於本平台之事由(含第三方資料源異常、網路中斷、天災)造成之損害,本平台不負賠償責任。
  • 在法令允許範圍內,本平台之賠償責任總額以您於請求發生前 6 個月內實際支付之金額為上限。

十、準據法與管轄

  • 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,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
  • 因本條款所生爭議,除消費者保護法另有規定外,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十一、條款修改

  • 本平台得修改本條款,修改後將於本頁公告並更新版本日期。
  • 涉及您權利義務之重大修改,將於生效 7 日前以站內通知或電子郵件告知。
  • 公告生效後繼續使用本服務,視為同意修改後之條款。